① 准时上下班,不得迟到、早退、旷工。事假、病假应按相关规定办好手续;
② 病假应出示病历证明方可算病假,否则无效当事假处理,事假应提前向院长提出并经过院长批准之后方可有效;
③ 早上上班后立即按规定换好工作服,佩带工作牌化好淡妆,不得在利用其它工作时间妆扮仪容;
④ 工作时间不得大声喧哗,不可聚集聊天,不可在工作场所内追、赶、跑、跳、互相嬉笑玩耍,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;
⑤ 工作时间不得利用美容院电话拨打私人电话,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接听电话时间不可超10分钟,在操作过程中不得拨打及接听任何电话;
⑥ 美容师不得躺或坐美容床。站姿及坐姿要端庄,随时保持高贵的气质;
⑦ 在操作的过程中严禁与客人以外的人员闲聊;
⑧ 上班时间不得会见亲朋好友,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征得院长同意后方可在指定的地方接见,时间不可超过15分钟;
⑨ 严禁私自带领闲杂人等进入工作地点,不能擅自将本店物品赠予他人,更不能有偷窃行为;
⑩ 操作现场不得摆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,个人用品请放在所指定的地点;
⑪ 工作用品使用前后必须清理干净,摆放整齐有序,工作人员到位后应立即进行本岗位的卫生打扫,准备好工作中所需的物品;
⑫ 服从上级工作指挥,如发现物品损坏或出现故障及时上报上级处理;
⑬ 工作要认真负责,力求做到准确无误完成工作任务。如在工作中遇到问题要及时报告上级,请示处理。如因责任心不强,不按服务规范操作造成人为错误或影响美容效果要负经济责任。
⑭ 每月休假四天,不可积累休假,同一天只可休假一人,过期作废;
⑮ 按规定交接班,如违反规定造成损失要受经济处罚;
⑯ 下班前按消防制度检查水、电、门窗、液化气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;